“ 簽契〞及繳納契費的注意事項︰


瀏覽:3256日期:2012/07/12

 

  ■ 買賣雙方在公證員面前 “ 簽契〞; 

   ■ 契費包括手續費和印花稅兩部份。 
      手續費部份︰ 
   ■ 每份契︰澳門幣一百元; 
   ■ 以樓宇單位價值按以下模式計算的總和︰ 
   ■ 澳門幣五十萬元或以下的部分乘 0.5 %; 
   ■ 五十萬元以上至一百萬元的部分乘 0.4 %; 
   ■ 一百萬元以上至二百萬元的部分乘 0.3 %; 
   ■ 二百萬元以上至五百萬元的部分乘 0.2 %; 
   ■ 五百萬元以上,超出的部分乘 0.1 %; 
      (注︰在每部份中,每不足一千元的部分分別等於 5 元、 4 元、 3 元、 2 元、及 1 元) 
     印花稅部份︰ 
   ■ 每份契︰澳門幣一百元; 
   ■ 樓宇單位的價值乘 0.5 %。